LEE LAW OFFIC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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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Q. | 请问关于永住许可的许可基准?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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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A. | ①品行善良 ②拥有独立维持生计的足够资产或者技能 ③申请人的永住符合日本国家的利益 ※原则上大约10年以上连续在日本在留,特例——日本人以及永住者配偶者的情况,婚姻持续3年以上 ※现在持有的再留资格必须是最长的在留期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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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Q. | 父亲去世了。死亡退休金和生命保险的死亡保险金支付给了父亲,请问这些都属于父亲的遗产吗?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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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A. | 关于生命保险金,根据合约内容结论会有不同 。签保险合同人(负担保险费的人)和被保险人(保险的对象)是被继承人,领取人是继承人的情况,对于领取被支付保险金的权利,因为从最初就是领取人固有的权利,所以不包含在继承遗产里。领取人是被继承人自己的合同情况,对于领取被支付保险金的权利,因为是被继承人的财产,所以包含在继承遗产里。另外关于死亡退休金的领取权是有领取权者固有的权利,所以不包含在继承遗产里。 | |
| Q. | 遗产留分是什么?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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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A. | 遗产留分就是,对于一定的继承人,保障他们能继承被继承人的一部分财产。被继承人虽然能通过遗嘱,赠与自由分配自己的遗产,但是对一定的继承人承认遗产留分。如果发生侵害遗产留分的遗产赠与的情况,继承人能主张自己的遗产留分。拥有遗产留分权利的人是,除了兄弟姐妹以外的继承人,也就是配偶・子女・直系亲属。 | |
| Q. | 写了自书遗嘱,请问内容可以更改吗?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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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A. | 关于遗嘱,任何时候都可以自由撤回,更改。即使在遗嘱上有「绝对不取消」或「不更改」的记载、那个记载也不生效。 | |